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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扎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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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对危房改造现场实地调查、拍照,却利用原有照片拼凑顶替建立危房改造档案,上传至全国村镇建设管理平台危房改造信息系统,造成9户群众危房改造档案与实际不符。近日,山东省梁山县杨营镇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丁庆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还被省纪委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1个月内,山东省纪委分2批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12起,涉及党员干部24人次。

连续通报,展示的是决心,体现的是力度,显示的是效果。今年以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具体工作入手,细化表现形式,精准画像,靶向打击,严肃问责,扎实有效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

做好“三个结合”,重点问题再聚焦

“尽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危害巨大,但相比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其内容比较宽泛,纠治工作不易把握重点。”山东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庄斌介绍,该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三个结合”,即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开展专项检查或督察相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线索。

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相结合。对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造成烂尾工程的,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在推进崂山风景区采石坑治理恢复工作中,长达2年时间仅停留在制定规划和方案层面,未采取实际治理恢复措施。时任分局矿产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黄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开展专项检查或督察相结合。“比如,我省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移交问题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对方法简单粗放、措施不细不实的,该处分的处分,该追责的追责。”庄斌说。2017年9月,莱芜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办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时,未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仅根据涉事企业汇报材料撰写办理情况报告,致使转办问题未及时有效解决。该支队支队长方洪科、三大队副大队长高琳,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金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山东省对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事故、事件和舆情类责任追究案件,深挖细查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皇冠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先后13次接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群众反映其辖区内房地产项目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问题,消极应付,仅采取口头警告、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夜间施工扰民问题,致使群众投诉不断,造成不良影响。该中队中队长孙晓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细化表现形式,监督执纪再加力

“乱作为”怎么认定?有什么表现形式?山东将违反群众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等行为认定为“乱作为”。

“对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表现,相关的纪律条款缺乏具体明确规定,执纪监督和定性量纪方面不容易把握和界定。”庄斌介绍,山东省纪委结合落实中央巡视组工作要求,自3月20日起,部署开展为期45天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并细化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四种具体问题——除了“乱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等行为是“不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是“假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是“慢作为”。

据了解,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期间,省纪委从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100余人,分两批共组成17个检查组,对17个市开展为期10天的察访,累计发现问题298个,梳理问题线索123件,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37件;及时筛选典型问题线索强化交办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75起,处理1257人,党纪政务处分428人;分250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82起,涉及党员干部802人次。莱西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王志刚对农村改厕工作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公开通报曝光;沂南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曹光恕撰写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心得体会材料抄袭,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并被公开通报曝光。

倒逼责任落实,问责追究再升级

任务没有完成,就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必须严肃问责。近日,邹城市纪委发现唐村镇政府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中,以公开招标确定施工方60天内完成改厕任务,镇群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臧庆峰,以及时任镇村镇办主任、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凯对工程推进统筹调度不够、督导措施不力,致使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改厕任务;在上级调度改厕工程进展时弄虚作假,先后3次虚报数据,实际完成429户却虚报完成1724户,虚报1295户,数据虚报率75.1%,造成不良影响。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唐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臧庆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把责任追究作为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问责推动落实。

2016年4月,广饶县畜牧局实施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支持贫困人口脱贫,未深入调查研究、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实施项目方案脱离扶贫对象实际需要;在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和同年7月推进的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中,对项目实施企业落实扶贫任务监管不力,致使有的企业违规变更扶贫项目内容,有的虚报发放物资价格骗取财政资金。时任县畜牧局业务股股长李健壮,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孙云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报记者 李亮科 张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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