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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我红包,我给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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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苍南县监委对林增阔等人采取留置措施,迅速查清了县扶贫办相关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雁过拔毛”等问题。

  “平时都是我们审批材料,就按照套路做,别人怎么会看出是真是假。”2015年7月,县扶贫办副主任林增阔、扶贫开发科主要负责人谢秉相共同商议“造几张材料”,通过虚报项目的做法骗取扶贫补助专项资金。谢秉相联系到“熟人”——温州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虚报“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项目”,并事先与李某约定,该项目10万元专项扶贫补助资金到位后,须提取部分款项“返还使用分红”。

  2016年,在授意李某伪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通过项目审批后,林增阔、谢秉相等人又伪造验收材料,报县财政局,随后财政局拨付该公司专项扶贫补助资金10万元。2017年2至3月,谢秉相多次联系李某,向其催讨事先约定的返还款项,后因审计部门审计发现该问题而未果。

  “这又是一笔横财在招手!”2016年8月,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董祖端找到林增阔、谢秉相,要求县扶贫办对马站镇崇安村68户农房改造户予以扶贫资金补助。

  林增阔、谢秉相明知这68户群众未实际搬迁,且未提供异地搬迁协议,未经社区、乡镇签署意见,仍一路“开绿灯”,给予审核通过该68户异地搬迁补助申请,并录入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之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即下拨68户异地搬迁扶贫补助资金共计137.76万元。但是,该笔资金全部进入了承建农房改造项目的黄象然、董祖端、董祖贝等人的腰包,68户村民分文未得。事后,董祖端为表示感谢,分别送予林增阔、谢秉相5000元、3000元及其他物品。

  “我刚到扶贫办,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李某某给了我2000元红包,我给他一个项目”;“给赤溪镇林某某安排机耕路建设补助2万元,他给我5000元”;“连续5年正月,沈某某都给我孩子一个红包,共4000元,我每年都会安排一个项目给他”……面对调查,林增阔一次次回忆“雁过拔毛”、“见肉分汤”的细节。其在2012年至2017年担任县扶贫办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20余名扶贫资金补助对象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9万元。

  8月22日,林增阔、谢秉相、董祖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李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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