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启动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近日,水城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覆盖工作。
反复酝酿,归口整合。自派驻机构工作启动以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扣建设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采取综合派驻形式,明确对业务相近、相关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将原有的32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由原来的32家增加至52家,监督人员编制增至10644名,确保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监督全覆盖。
盘活存量,发挥作用。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结合干部学历经历、能力特点、年龄结构等情况,制定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增强派驻力量,确保派驻“探头”作用有效发挥。
部门联动,确保实效。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推进全覆盖工作落地落实。各部门大力支持加强派驻机构建设,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派驻机构坚守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在新的形势任务和体制机制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水城县纪委县监委 刘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