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纪检监察组:“三步”防治端午节期间“节日病”
端午节期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采取节前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跟踪落实“三步”法,督促所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节日病”发生。
节前打招呼,压实主体责任。节前及时向被监督单位下发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值班工作、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被监督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省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发放各类津补贴;及时开展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发生。
节中抽查,落实监督职责。端午节期间,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委离退局、市委党校、市老年大学等6家被监督单位的值班情况、公车使用等进行抽查,督促各单位严守各项规定。
节后跟踪,督促作风改进。节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跟踪各被监督单位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督促各单位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倒逼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刘 仪)